湖北省各市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需求征集申请条件、时间、流程、补贴指南整理如下,武汉市、黄石市、十堰市、宜昌市、襄阳市、鄂州市、荆门市、孝感市、荆州市、黄冈市、咸宁市、随州市,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、仙桃市、潜江市、天门市、神农架林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!
为深入推进“科技兴粮”,根据《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工作实施方案》(鄂粮函〔2023〕8号)文件要求,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技术攻关类、成果转化类粮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。
请有项目申报需求的企业填写附件《2024年度湖北省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需求表》,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Word版和加盖企业公章的PDF版发送至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
项目范围:揭榜制粮食科技项目聚焦安全、绿色、智能、精细仓储科技与管理,粮食收储环节节粮减损,粮油适度加工、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术,先进装备制造和集成,优质粮食质量和安全科技,高效物流科技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产业发展急需、突破瓶颈制约的科技成果。
项目类型:项目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大类。具体包括粮食仓储科技、粮油加工和食品加工、粮食装备制造、粮食质量安全以及粮食供应链创新发展。
发榜方条件:
(一)技术攻关类项目发榜方
(1)主要为省内依法注册,具有法人资格的粮油企业、粮机企业、涉粮事业单位,财务管理制度健全,会计信用、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,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%;
(2)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,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,持续投入资金进行科技研发和应用;
(3)需求符合项目范围,属于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和新产品,具有迫切需求,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,能较好补齐短板,提升企业竞争力,在行业有引领示范作用。
(二)成果转化类项目发榜方
(1)主要为省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科技型企业,有健全的研发机构、机制,能持续开展科技研发。拥有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队伍,能主动参与和协助推广科技成果转化;
(2)项目范围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已取得重大突破,拟转化的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,在省内或行业尚未投入应用,且符合省内粮食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;
(3)拟转化的成果知识产权明晰,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,对粮食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,优先在省内推广应用。
揭榜方条件:
(一)技术攻关类项目揭榜方
(1)主要为省内外有研发能力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科技型企事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(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、参股公司),有健全的研发机构、机制,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;
(2)能针对发榜项目需求,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,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发榜方要求,达到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,具有较好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;
(二)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方
(1)主要为省内依法注册,具有法人资格的粮油企业、粮机企业、涉粮事业单位(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、参股公司),拥有较强的成果推广应用队伍,能积极开展示范应用,
(2)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、场地、市场等配套条件。
实施流程:需求征集、需求遴选、对接揭榜、项目申报、评审公示、签订任务(承诺)书、资金安排及拨付、项目验收。
资金安排:省粮食局核实揭榜制项目研发应用的投入和技术合同后,给予技术合同中的甲方(应用方)省级财政资金奖补支持。原则上单个项目配套支持的奖补资金占揭榜制项目技术投资的20-40%,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
项目需求征集截止时间:2024年3月22日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