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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项冠军奖励,武汉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项奖励申报条件、材料、流程及奖励标准

武汉飞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:2024-04-03

单项冠军奖励,武汉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项奖励申报条件、材料、流程及奖励标准

本文将为大家带来武汉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项奖励申报条件、材料、流程及奖励标准等内容,有需要咨询申请的企业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说明!!

引导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——“单项冠军”。对当年首次获得工信部“单项冠军”示范企业和“单项冠军产品”称号的企业,分别给予50万元、3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1.东湖高新区注册、纳税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
2.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确定的第六批制造业“单项冠军”示范企业和“单项冠军产品”称号的企业。

3.从未在东湖高新区财政资金申领过同一专项资金奖励。

4.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、质量、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。

1.《东湖高新区国家级单项冠军奖励资金申报表》

2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3.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批复文件复印件。

4.企业2021年度税收完税证明。

5.企业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及无违法违规承诺书(盖公章)。

6.信用报告(信用中国下载)。

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第六批全国制造业“单项冠军”企业区级专项奖励资金企业向我局提交《东湖高新区国家级单项冠军专项资金申报书》(模板见附件),纸质版一份(胶装成册、盖公章及骑缝章)、电子版一份(加盖公章pdf版),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