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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武汉市江夏区农业标准生产项目申报条件、材料、程序指南

武汉飞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:2024-03-22

2023年武汉市江夏区农业标准生产项目申报条件、材料、程序指南

2023年武汉市江夏区农业标准生产项目申报条件、材料、程序指南如下,武汉市江夏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,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。

(一)申报主体为农业生产企业、示范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农业生产主体。

(二)申报主体有设施需求、有资金实力、用电保障。

(三)申报主体必须有产业作为支撑,围绕蔬菜、水果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,生产经营正常,服务带动农户效果比较明显。

(四)申报主体有项目建设所需用房,有检测人员。

(五)申报主体有明确的“二品一标”认证计划。

(六)申报主体执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。

(一)建设内容和目标。2023年,全区拟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,支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在田间地头建设5个农业标准化检测室,实行标准化生产,产品合格后开具电子合格证,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。

(二)补贴标准。按照自主建设、先建后补、以奖代补方式,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万元。

(一)申报单位提供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,其生产、经营、管理、服务情况的主要内容和简介(300字)。

(二)申报单位提供用于项目建设的农业用房图片。

(三)申报单位提供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规划。

(四)市级农业标准建设项目申报书。

(一)区农业农村局受理申报(2023年7月20日前)

(二)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结果交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。

(三)区农业农村局确定后的项目实施主体在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满后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。

(四)项目建成后由建设主体单位申报验收,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,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。

申报材料每个申报主体一式3份并汇编成册。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为武汉市江夏区农业农村局201办公室(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)